标题 | 2014年深圳市罗湖区委政法委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罗湖区委政法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电子防控办辅助类综治岗位安防及网络运用管理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二)初次聘用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男性,具有深圳户籍; (五)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有电子防控、治安巡防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七)具有机动车驾驶执照,具备较熟练的驾驶技术。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人员; 3、2012年6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14年8月5日至11日上班时间; 地点:罗湖区委政法委415室; 联系方式:0755-25666091; 需提供的材料: 1、《罗湖区政法委公开招考临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6、报考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 (二)适岗能力测试 由区委政法委负责组织。依据适岗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及体检人选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报考者可登陆罗湖区电子政务网查询。联系电话:25666091。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区委政法委向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入岗审核,审核同意的,办理入岗手续并签订《罗湖区临聘人员劳动合同》和办理就业登记。体检或入岗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本公告由罗湖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25666091 中共罗湖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4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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