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思想作风正派,无政治经济问题。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上。 4.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其中,专业或工作经历与拟调入单位主营业务不对口的,具有普通本科学历的需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1年社保,具有成教类本科学历的需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2年社保。 5.中专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或专科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 (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5年社保;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 6.中专学历毕业、或专科学历毕业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 (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5年社保;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 7.专业及专业工作经历与拟调入单位主营业务对口。 二、办理程序 (略) 三、调动申报材料(略) 四、办理户口准迁证必备材料(略) 五、需要注意的问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