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十堰市神农架林区公安局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
内容 | 经林区人民政府批准,神农架林区公安局面向社会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14名。 一、招录岗位及条件 (一)一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本人未受到过刑事处罚,直系亲属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记录、未因刑事犯罪或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亲属中无境外、海外关系人员。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1996年7月31日出生)。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并且无下列特征: (1)外露部位明显疤痕; (2)纹身; (3)色盲、色弱。 4、大专以上学历。 5、为人稳重,原则性强,办事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服从公安局职位调剂。 (二)招录岗位及特别要求 交警木鱼中队协警2名(男性),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男性),指挥中心接警员2名(性别不限),信息办网络维护员1名(男性,具有网络维护方面的专业技能),松柏派出所、木鱼派出所、红坪派出所、阳日派出所、新华派出所、九湖派出所、下谷派出所协警各1名(性别不限)。 二、招考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25日。 2、地点:林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原张公宾馆一楼)。 3、相关要求:报名时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 4、报名时要选定具体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定,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三)体检 1、体检由林区就业局和公安局共同组织,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按招录职位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在体检时缴纳到体检医院。 (四)考察 1、考察工作由林区公安局负责,时间由公安局决定。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在招考各环节不如实回答相关提问或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发现,即按考察不合格处理,取消录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三、录用及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在林区就业局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公安局签订协议,试用期3个月。 (二)待遇 按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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