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丽水市景宁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根据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景委办〔2010〕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景宁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景宁户籍;未作特殊说明的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8月19日。 地点: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联系电话:县人才管理服务处:5092083,5087798。 2、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工作人员当场对填写了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驾驶证、户籍、工作经历等。报名人员经审核合格后再登记确认,考务费80元/人。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内容: 1、驾驶员岗位:驾驶理论相关知识。 2、其他岗位:《综合基础知识》。 (三)考试方式: 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特点和报考人数确定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畲乡人力资源网/。 1、驾驶员岗位:本次招考驾驶员资格人员10人。考试采用逐轮淘汰制,前一轮的分数不带入下一轮的成绩。考试分笔试和实践技能操作。理论知识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实践技能操作对象(若岗位数和报名人数不足1:3的,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行实践技能操作,并酌情核减招考人数。),实践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确定具有录用驾驶员资格人员(不排名次),具有录用驾驶员资格人员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本次招聘具有录用资格而未被录用的人员,该资格保留至下一次招考公告发布日前。在此期间要增聘驾驶员的用人单位,将从本次招聘具有录用资格的人员中,实行双向选择。 2、其他岗位:考试分笔试(占总成绩50%)和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50%)。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四、聘用 体检、考核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编外录用人员与县新世纪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 五、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负责解释。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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