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青岛市李沧区值勤安保人员招聘简章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李沧大队与青岛汇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值勤安保人员10名,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 值勤安保人员10名,要求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形体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公安机关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安排管理; (四)部队退役军人优先,户籍不限; (五)具有初中、中专及以上同等学历; (六)年龄30周岁至40周岁;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其它法律规定不适合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 详细信息请浏览青岛汇成人力资源网站查阅 (http://qdhuichenghr.com/)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9日---报满为止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李沧区人力资源市场(枣园路17号1楼大厅) 3.联系电话:87891727 4.报名所需材料: 凡有意应聘并符合条件者需持有效证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士兵证)、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以备核查。 (三)资格审查 招聘全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登记。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应聘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测情况和岗位数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不低于招聘职位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政审工作由招聘部门统一组织。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中体检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审、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劳务派遣制,被聘用后与青岛汇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限为二年。被聘用人员集中派遣至交警支队李沧大队从事有关工作,日常管理考核由交警支队李沧大队负责。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200元,其中包含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单位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此外,每人每年投保意外伤害险493.5元(意外伤害险由用工单位承担)。 五、考核奖励 被聘用人员入职后,依据考核办法将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每月一考核,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按人均400元的标准进行分档奖励(“合格”以下则不予发放)。同时发放相应的其他补助。 六、其他说明 1.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相关信息查询网址:青岛汇成人力资源网站 (http://qdhuichenghr.com/) 3.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集中封闭培训。 6.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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