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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品学兼优学生报考我院,进一步提高我院生源质量,特设立新生奖学金。 一、适用对象 本条例中的新生指我院在国家统招计划内录取的本科学生,不包括“专转本”学生。 二、奖学金等级及金额 新生奖学金分为: 特等奖 20000元; 一等奖 10000元; 二等奖8000元; 三等奖 5000元。 三、参评条件 1,特等奖学金:投档成绩在江苏省理科排名前10000名的新生; 2,一等奖学金:投档成绩在江苏省理科排名10001—20000名的新生; 3,二等奖学金:投档成绩在江苏省理科排名20001—30000名的新生; 4,三等奖学金:投档成绩在江苏省理科排名30001—40000名的新生。 四、奖学金发放管理 1,学生工作处根据新生档案及高考成绩,按照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拟定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 2,拟评奖新生提交《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3,学院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对新生奖学金名单进行审议,在新生入学后对获奖新生进行表彰奖励。 4,凡获得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如中途转学(包括插班生)、退学,取消新生奖学金资格并退还已发放的新生奖学金。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予以废止,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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