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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县水利局拟办机关食堂,并面向社会招聘厨师一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30-55周岁,身体健康,热爱党和国家,无违法违规行为;受过与厨师或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有集体食堂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基本待遇:享有与机关同步休息,每个工作日只做1-2餐;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月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签定合同,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另给予办理有关保险。 三、联系办法:有意者,请与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89103690,或持有关材料(身份证、户口证、健康证、工作简历等)到县水利局办公室接洽。 四、公告期限:自2014年8月15日起至2014年9月1日止。 嘉善县水利局 二O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