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泸州市江阳区2014年上半年公招事业单位(非教育)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核有关事项公告 | ||||||||||||||||||||||||||||||||||||||||||||||||||||||||||||||||||||||||||||||||||||
内容 | 江阳区2014年上半年公招事业单位(非教育)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关于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教育)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递补体检人员的确定: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5个职位出现的5个空额,经公开考试领导组决定可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以后不再递补(详细名单附后,附件1)。 (二)体检时间: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请务必于2014年8月19日上午8:00前到区人社局(七楼会议室)签到,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三)体检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无有效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2、参加体检的考生,带体检费用400元。 3.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4、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禁食早餐。 5、体检当天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医院,不可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6.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二、考核事项 1、体检合格的考生,将《2014年上半年江阳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2)填写完善备用。 2、考核有关其他事项,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 咨询电话:0830-3123621(区人社局)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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