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信阳市光山县纪委监察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察局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人数 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3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正式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第一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 4.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现职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4年8月15日) 通过光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光山电视台等向全县发布公告。 (二)报名(2014年8月18日至22日)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并汇总后加盖本单位印章,连同报名相关材料报县纪委干部室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入编审批表复印件(加章)并提交报名登记表3份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县纪委干部室(地址:县行政中心8楼,电话:8568333)。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县纪委干部室具体负责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向报考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8月26日,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纪委干部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100分计。 1.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前4名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匹配和适应程度等,同等条件下,法律、审计、会计专业和学历高者优先录用。 (六)办理调入手续 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由干部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常委会研究拟选调人选。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光山县纪委监察局 2014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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