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嘉宁海宁市张宗祥书画院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简章 |
内容 | 海宁市张宗祥书画院是海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2名,工资待遇不低于全市最低标准。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4日至2014年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海宁市张宗祥书画院(仓基街41号),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87010238、87010237。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文艺事业,责任心强,能胜任本职工作。 2.岗位要求: ①信息采编室人员一名: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具有网络技术和信息系统基本知识,熟悉应用相关网络设备和信息系统能力; ②办公室文员一名:大专以上学历,语言文字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网络设备,文字处理、编排。 ③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招聘办法 1.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并填写《海宁市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 2. 考试。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如报名人数超过或等于应招人数10倍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文艺知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排位在前)。如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如报名人数不到应招人数10倍的,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张宗祥书画院(纪念馆)负责解释。 海宁市张宗祥书画院(纪念馆) 2014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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