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 ||||||||||||||||||||||
内容 | 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是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水文、工程、环境地质调查,勘查工程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液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化学勘查,岩矿鉴定与测试,测绘等工作,属野外艰苦行业。因工作需要,拟招聘以下野外作业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4、热爱地质事业,能长期坚持野外一线工作。 5、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于2014年8月19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网址: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网站(网址:www.mdndz.com)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 8 月 19日—2014年9月2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1份,材料包括:自荐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并打印)及其它证明材料等,并按顺序装订,到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人劳科报名。 3、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队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资格复审将在笔试后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队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1:3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滿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 4、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队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人劳科 联系电话:0595-22682907 邮编:36200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地矿局和我队共同组织实施,在福建省地矿局、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7735458(局监察室)、0595-22687832(队监察室)。 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 2014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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