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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研究确定了拟录用人选(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自2014年8月11日起至8月19日止。 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向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组织部、纪工委(监察室)反映。举报电话:0574-87902080,0574-87908009;通信地址:宁波市广贤路999号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组织部或纪工委(监察室);邮政编码:315040。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组织部 2014年8月11日 附件: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登录:http://gjgxq.ningbo.gov.cn/doc/zwgk/tzgg/2014_8_11/19751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