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的公告 |
内容 | 为充实消防监督管理力量,切实缓解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招消防文职雇员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结合省公安厅消防局委托要求以及我市实际,现公开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64名,不占机构编制数,主要从事消防监督执法辅助工作和消防宣传工作。 一、招聘岗位 (一)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文职雇员(58人): 1.合同制消防文职公勤员岗位(38人):主要从事内勤文秘、档案管理、窗口受理、辅助执法、接警调度等内、外勤工作(包含定向派遣至省公安厅消防局直属单位档案管理岗位的招聘名额一个)。 2.合同制消防文职消防宣传员岗位(20人):主要从事内、外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等宣传工作。 (二)省公安厅消防局直属单位文职雇员(6人): 1.合同制消防文职档案管理员岗位(女性,1名):主要从事单位档案管理、台账制作等工作。 2.合同制消防文职检测员岗位(男性,5名):主要从事消防产品质量检测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条件:应聘对象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上述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报考省公安厅消防局直属单位的人员,年龄不得高于30岁) (二)学历条件: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报考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相关岗位的,为汉语言文学、文秘、计算机以及新闻广播类专业毕业者优先考虑。 报考省公安厅消防局直属单位检测员岗位的,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为理工科、分析化学类专业毕业者优先考虑。 (三)政治、身体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疾病。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 三、招工合同 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被招聘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期为2年(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视情况转正或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的用工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和个人意愿予以续签或退回。 四、招聘去向 报考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文职岗位的,分配至市公安消防局部分直属单位及拱墅、上城、下城、西湖、江干、下沙、余杭、萧山、滨江、景区、临安、桐庐、淳安等县(市、区)消防大队。(除余杭、萧山、下沙、临安、桐庐、淳安外,其余地区单位实行统一分配)。 报考省公安厅消防局直属单位的,定向分配至绍兴市袍江工业园区工作。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期间只享受不低于杭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合同期内年工资约4万元左右(定向分配至省公安厅消防局直属单位的,合同期内年工资约4.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住宿费用自行解决。具体内容以《劳动合同》为准。 六、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29号(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A309。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及失业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住地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近期一寸免冠近照2张,五寸生活照1张(全身),接受现场报名。 4.报名电话:87208966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计算机实际操作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占综合成绩1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1.笔试 笔试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范围参照当年公务员考试大纲。笔试形式为闭卷,100分制。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2.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 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占综合成绩10%,采用10分制,6分以上(含)为合格。考试地点、时间同体能测试的地点与时间。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岗位要求和综合素质的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含)为合格。面试时间将在体能测试、计算机实际操作合格后告知。 4.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统一组织。测试项目为徒手100米跑步。男性成绩在17秒以内、女性成绩在22秒以内为合格。 综合成绩(总分)由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40%和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成绩累加得出,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候选对象。如遇总分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候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候选。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面试、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以上(含)不合格者淘汰。 七、体检、政审 政审以住地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为准。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试对象,其考试结果无效。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和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不合格者淘汰。 八、聘用公布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浙江人才网(www.zjrc.com)上公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邵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208966 杭州市公安消防局 2014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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