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名额 城管协管员10名(编外聘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退伍军人。 2、年龄在30周岁(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男性公民。 3、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被处罚记载行为;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矫正视力4.0以上。 5、具有宜昌本市户口。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公安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和治安处罚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六、工资福利待遇 1、每月1350元(另加绩效450元)。 2、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3、统一配发工作制服。 七、纪律要求 1、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性、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工作由西陵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负责实施。 八、报名事宜 1、报名地点:西陵一路儿童公园内(联系电话:6855352) 2、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条件者持户口、毕业证、身份证、退役证、近期本人同底免冠1寸红底彩照。 九、聘用管理 1、面试合格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 2、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与西陵区城市管理局签订相关聘用合同,在聘用期内,工作表现不佳,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宜昌市西陵区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