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嘉兴市嘉兴港区招聘村(社区)人力社保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9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2014年港区计划招聘4名(其中男2名,女2名)村(社区)人力社保专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2013年、2014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 2.具有乍浦镇常住户口或乍浦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常住户口以2014年8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吃苦耐劳,能服从工作安排,志愿到村(社区)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5.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本科、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8、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乍浦镇天妃路1058号)。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2014年嘉兴港区公开招聘村(社区)人力社保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2份。 4.资格审查:由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不符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二)笔试 笔试由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浙江化工人才网(http://www.zjhgrc.cn)上公布,报考人员可自行查询。入围面试人选于规定时间内到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及以上。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及以上。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人公〔2005〕68号)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及违法建筑等情况的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化工人才网网站上公示3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分配到乍浦镇有关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且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港区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人事考试规定执行。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港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73—85532100。 嘉兴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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