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恩施市建始县县直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 |||||||||||||||||||||||||||||||||||||||||||||||||||||||||||||||||||||||||||||||||||||||||||||||||
内容 |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2003]16号)文件和《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细则(试行)》(恩施州人社发[2013]65号)、《建始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面试方案。 一、面试原则、要求 县人社局、县监察局拟订面试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会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中,报考经济类财务管理岗位的,统一集中组织面试。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 二、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2分钟,试题不少于3题。 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操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可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确定测评要素及其分数权重。面试试题在人社局、监察局监督指导下由面试考官在临考前,依据面试岗位的要求编制。编制试题附答题参考要点、评分标准等。编制面试试题实行全封闭,命题过程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结束后方可解除封闭。 三、面试考场 面试考场设置:各用人单位考场在主管部门的的办公场所设置。根据需要,考场设置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等。所有工作室均须张贴醒目标识。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入口处安排工作人员全程值守,凭证出入。 面试室布置:面试室内设立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指导席。 候考室布置: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候考室与面试室应保持一定距离,已考考生和候考考生行进路线互不交叉。候考室内张贴《面试考生须知》。 四、面试考官 考官基本条件:政治可靠,为人正派,能正确理解和执行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政策,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含主管部门任政工<人事>科<股>长满一年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考官职责:恪守职业道德,认真负责开展面试工作。根据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准确独立评分。执行有关保密、回避、监督等规定。 考官组成: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并设主考官1名。原则上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同行业专家考官组成;每组考官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考官总量为2人(经济类财务岗位除外)。若某岗位面试人员中有本单位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参加面试的,则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所有人员不得参与面试题本的出题和制卷,不得担任面试考官。 五、面试工作人员 面试工作人员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且与考生无应回避关系的人员担任。场内工作人员负责引导、计时、计分、监督等工作;场外工作人员负责候考室监督、引导、后勤保障等工作。 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面试考场第一责任人。 六、面试要求 考官要求:按时到达面试考场,做好面试准备;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面试评分;面试期间不得擅离考场,面试考生时不得离开考官席。面试期间,不得进行可能影响面试公正性的活动。 工作人员要求: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做好面试准备工作。不得擅离考场(或工作区),服从考场负责人安排,认真履行职责。面试期间,不得进行可能影响面试公正性的活动。 考生要求:按照面试日程安排(面试日程安排见附件),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必须在上午9点钟到达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参加下午面试的考试,必须下午3点钟到达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任何材料。候考、面试期间,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不得进行可能影响面试公正性的活动。 监督人员要求:按照面试有关规定。按时到达考场,监督检查考场设置、考官抽取、试题编制,监督计时、计分、核分、登分、统分的准确性;及时纠正影响面试正常开展的行为,对评分有失公正的考官提出警告,并责令其改正直至建议撤换考官。 七、面试实施 面试考生在引导员的带领下进入面试室,主考官按规定程序主持面试。考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答题完毕,考官进行评分,工作人员收取考官评分表及考生所用稿纸,依次进行。 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得出考生面试最终得分。 考生面试得分经监督员审核后,交工作人员呈主考官现场宣布分数,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后离开面试考场。 面试成绩应按评分标准评定,面试最后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题本、评分记录等资料,由主管部门密封存档备查。 八、面试纪律 面试考官、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后,须将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考场监督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交还本人。禁止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考生等人员将面试题本带出考场。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姻亲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违反操作规则,有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或禁考两年的处罚。 附件:建始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安排一览表详情请参考:http://www.jsrsw.com/art/2014/8/20/art_4023_767653.html 建始县监察局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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