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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昌吉学院2014年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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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简介:
    昌吉学院坐落在中国西部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美丽的昌吉市,距首府乌鲁木齐34公里,有乌奎高速、机场高速和乌昌高等级公路与之相连。她的前身是成立于1959年的昌吉师范学校,1985年升格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昌吉学院。
    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00余亩,各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在昌吉市新区已规划1900亩校区,新校区用现代大学理念进行规划设计,按照现代化、信息化、生态化、网络化和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的要求,建设自治区一流的高校校园。一期建设已竣工投入使用。
    学院现有教职工590人,其中专任教师451人,教授、副教授138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的教师近200人。学院长期聘有外籍教师任教,包括外国留学生在内的各类全日制在校生接近7000人。设有中文系、中语系、经济管理系、社会科学系、外语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体育系、音乐系、美术系、初等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教学院系部,共51个本、专科专业覆盖了6大学科门类,已初步形成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以教师教育为主,多学科共同发展的综合性普通高校。
    二、招聘范围: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昌吉学院纪检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笔试工作命题、阅卷、登分环节及命题人员进行全封闭式监督;对面试工作命题、拆封环节及命题人员进行全封闭式监督。
    监督人:昌吉学院纪检委副书记王力虹
    监督电话:0994—2330022(昌吉学院纪检委)
    六、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母语为非汉语的应聘人员HSK等级须达到8级(没有HSK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需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2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2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招聘信息)。
    (八)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昌吉学院校园网(http://cjc.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9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昌吉学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报考者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昌吉学院校园网(http://cjc.edu.cn),认真阅读“公告”、“昌吉学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下载打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附件二),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2、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4年8月22日—2014年8月29日(北京时间18:00)
    3、岗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关磊孔令雪0994-235415218699407120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9月1日起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5、专业目录请参照昌吉学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代码表(详见附件三)。
    6、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7、资格审查。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昌吉学院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昌吉学院网(http://cjc.edu.cn)上公布。
    (三)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3)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和昌吉学院校园网(http://cjc.edu.cn)公布。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和昌吉学院校园网(http://cjc.edu.cn)进行公布。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原件、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招聘简章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满分100分。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按60%折算,管理岗位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按50%折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放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教师岗位面试以现场问答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两项测试满分各100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试讲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进行。现场问答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
    非教师岗位和管理岗位面试以计算机技能测试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两项测试满分各100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计算机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现场问答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和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
    (2)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体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问答成绩×50%+试讲×50%)×60%;
    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50%+现场问答成绩×50%)×60%;
    管理岗位:笔试×50%+面试(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50%+现场问答成绩×50%)×50%。
    总成绩相同者,由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昌吉学院网(http://cjc.edu.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
    (四)体检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昌吉学院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校园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学院确定的拟招聘体检人员由昌吉学院人事处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昌吉学院人事处组织另选县级以上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考察
    昌吉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应聘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学院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确定拟招聘人员,分别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和昌吉学院校园网(http://www.cjc.edu.cn/)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昌吉学院人事处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博士学历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报到期限)。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昌吉学院校园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校园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昌吉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014年8月21日
    附件:
    1.昌吉学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览表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昌吉学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代码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来源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最近更新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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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6: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