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泉州市惠安县事业单位(含党群序列)招聘笔试加分手续通知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2014年惠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的要求,现就2014年惠安县事业单位(含党群序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对象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于2014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 2、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3、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特别说明:(1)报考专门职位的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3)除闽人发〔2006〕10号文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相关加分文件详见附件。 二、加分办理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准考证。 (2)《2014年惠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后在“贴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3)2014年惠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根据附件所提供的样本,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登记表》无需打印和现场提交,填写完毕后务必将该表格电子版以附件形式,报考党群系统岗位的发送至:haxdqk@163.com,报考政府系统岗位的发送至:fjharsj@sohu.com,表格的文件名一律以报考人员本人的姓名命名,邮件标题一律填写为“XXX加分登记表”,以便于工作人员查找和汇总。未按该要求发送的邮件一律不予接收。 (4)参加“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应提供服务证书或省、市相关证明。 (5)“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报考人员(即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应下载《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见附件,以下简称<服务证明>)。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务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委以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盖章确认。 (6)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以及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材料(如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加分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 2014年9月1日—9月2日(周一至周二)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报考党群系统岗位的,办理地点为惠安县委组织部党群股;其他职位,办理地点为惠安县公务员局流动考核任免股。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办理加分手续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时间以报考岗位相应通告为准。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加分优惠政策。本人不方便到现场办理加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4)惠安县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并在惠安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本通知未尽事宜由2014年惠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4年惠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8月22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