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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招聘厨师1名,驾驶员1名,为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 一、岗位要求 (一)厨师 共同负责全院干警职工120人工作日早中餐伙食,要求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质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机关单位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驾驶员。 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23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品质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4、安全驾龄3年以上,车技娴熟,无严重违章记录; 5、退伍军人优先。 二、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8日至9月26日,报名方式:电话咨询洪队长0579-82412051,13566996327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