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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内江师范学院201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双师型”教师和艺术类教师及辅导员等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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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师范学院2014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双师型”教师和艺术类专业教师及自主考试公开招聘辅导员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内江师范学院拟面向社会通过直接考核公开招聘17名“双师型”教师和艺术类专业教师,实行编制内聘用;通过自主考试公开招聘53名辅导员、实验员、实践指导人员、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等工作人员,实行编外聘用。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内江师范学院网[http://www.njtc.edu.cn,下同]、中国研究生招聘网[http://www.100zp.com/,下同]和国内有关高校就业网站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内江师范学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705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内江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领导、四川省教育厅主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省属本科院校。学校地处风景如画、人文荟萃的“书画之乡”——四川省内江市。内江东邻重庆,南接泸州,西攘自贡、宜宾,北靠资阳、遂宁,成渝、内昆、川鄂、川黔四条铁路和成渝、内宜、内泸、内遂四条高速公路纵贯全境,成为四川连接重庆、云南、贵州、广西、湖北等省(市)的交通枢纽,途经内江的成渝高铁从内江出发,半小时即可分别到达成、渝两地。内江市作为川东南的门户,巴蜀腹地的交通重镇和大宗物资集散地,四川的出海通道,区位优势十分明显。依山傍水,绿树掩映,碧草如茵,是学习和工作的理想场所。学校以教师教育为主体,办学形式多样,专业设置齐全。
    学校校园占地1050余亩,现有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法与历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张大千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14个教学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50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6000余人。面向全国25个省、市招收全日制学生,涉及文学、法学、哲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工学、农学和教育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树立“以人为本、人才强校”的理念。坚持学科带头人制度,积极实施重点人才工程,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合理。
    学校中国语言文学学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数学等3个学科具有教授(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议权,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数学、化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管理学、生物学、教育学、体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应用经济学等11个学科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议权。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00余人,正、副高职400余人,硕、博士5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达60%。学校还聘请了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等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教授、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学校设施齐备,办学条件优良,现有省级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
    学校通讯地址为:内江市东桐路705号内江师范学院,邮编:641112(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查阅[http://www.njtc.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归国留学人员须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并完全符合《内江师范学院2014年下半年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双师型”教师和艺术类专业教师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和《内江师范学院2014年下半年自主考试公开招聘辅导员、实验员、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等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4年8月1日之后仍为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的“双师型”教师和艺术类专业教师岗位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7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本次招聘的辅导员、实验员、实践指导人员、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等工作人员岗位均实行编制外聘用,招聘名额为53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内江师范学院网站[www.njtc.edu.cn],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0:00至10月17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校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校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师范学院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以下简称“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以便我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此次笔试共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采用下列方式缴费:
    现场缴费:2014年10月24日8:30-16:30,到内江师范学院计财处缴费。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705号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2楼,联系电话:0832-2340012。
    现场缴费成功后,报考者需将缴费收据复印1份交至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请在缴费凭据上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报考岗位代码,用于报名资格确认)。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705号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9楼904室,联系电话:0832-2343199。
    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内江师范学院按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内江师范学院10月24日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4年10月26日前先到我校人事处(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705号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9楼901室)办理退费的相关手续,再凭缴费收条到学校计财处退费。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招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14年10月24日9:00至12:00、14:00至16:00持发票或缴费单据证明材料原件在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领取加盖人事处公章的《笔试准考证》(请带上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并签署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核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核和考试方式进行。考核和考试包括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直接考核招聘艺术类教师、自主考试公开招聘辅导员、实验员、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等工作人员中,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直接考核招聘“双师型”教师和实践指导人员不受报考人数的限制。
    (一)考核和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1)张大千美术学院艺术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50%+专业答辩成绩×50%
    (2)张大千研究中心岗位面试成绩=专业答辩成绩×100%
    (3)“双师型”教师岗位=专业试讲成绩×70%+专业答辩成绩×30%
    (4)辅导员、管理人员、实验员、实践指导人员和教辅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答辩面试)成绩×100%
    3、考核和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核和考试总成绩=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科目。直接考核招聘“双师型”教师、艺术类专业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科目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自主考试公开招聘实验员、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等工作人员岗位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1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自主考试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科目为《辅导员基础知识》1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范围。直接考核招聘“双师型”教师、艺术类专业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按招聘专业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需要参考资料的报考者,可自行通过互联网或到四川人事考试测评基地购买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的《综合知识参考资料》。
    自主考试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辅导员基础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等相关文件、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一系列讲话、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相关规定等。
    3、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定于2014年10月25日在内江师范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布。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于2014年10月26日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4年10月26日16︰00前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4年10月27日电话回复报考者。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规定的退役士兵,按有关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4年10月24日16∶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705号内江师范学院新行政楼901室,联系电话:0832-2342197),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我校加分。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针对岗位不同要求采用不同的面试方式。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包括专业试讲、专业答辩,重点考核报考者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要素,试讲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需使用板书;实验员、实践指导人员和教辅岗位面试包括专业技能答辩,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运用及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个性特质;辅导员和管理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从辅导员和管理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以及重大时事政治等方面进行面试。各类岗位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内江师范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若未达到以上最低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参考且取得面试资格的实际人数全部参加面试。入围的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10月26日前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内江师范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4年10月27日前由内江师范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自行填写、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且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内江师范学院于三个工作日内在内江师范学院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内江师范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内江师范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内江师范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内江师范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内江师范学院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办理聘用手续和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内江师范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近期思想政治及工作表现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内江师范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本次公开招聘的“双师型”教师和艺术类专业教师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用人单位凭省人社厅的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我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自主考试公开招聘的辅导员、实验员、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等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实行编外聘用,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内江师范学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享受我校同职级人员待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我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在我校工作满3年后方能报考脱产攻读研究生,考上脱产攻读研究生后须按照确定的劳动合同书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并办理离校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员、实验员、实践指导人员、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等工作人员均实行定岗招聘,其中辅导员在其岗位上至少工作满8年,实验员、实践指导人员、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等工作人员均不得转岗,辅导员只能评聘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或研究系列职称,实验员、实践指导人员只能评聘实验系列职称。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会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内江师范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和内江师范学院主页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2-2342197(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2-2341639(内江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内江师范学院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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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19: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