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沧市2014年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
内容 | 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关于临翔城市 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考试的公告 为拓宽用人渠道,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受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1名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规范招聘行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公司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临沧市户籍,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包含普通院校全日制、函授、自考、电大),年龄在3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有爱岗敬业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较好的计划、组织、协调、沟通能力,书面、口头表达能力,承压、履职能力等; 4.符合报考岗位职业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等有关要求。 (三)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招聘11人。岗位、条件具体如下: 1.水质检测岗位人员3人。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应用化学专业。 2.给排水工程预(结)算岗位人员1人。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预(结)算专业。 3.维修电工岗位人员1人,焊工加工岗位人员1人。条件:均要求等同于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技工及以上资格证书,维修电工或焊工工种。 4.供水监察岗位人员2人。条件: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复退军人报考该岗位不受专业和学历限制)。 5.抄表、收费岗位人员2人。条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文秘岗位人员1人。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15日17:30时止。 (二)报名地点 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 《毕业证书》(有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两张小1寸近期免冠照片。 报名时,按《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填写《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考试报名表》。每个岗位的招聘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商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同意后方可开考。 六、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公共科目笔试面题范围以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布的考试大纲为依据,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前辅导培训。 2.笔试方式 采取闭卷笔试 3.笔试时间 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1:30进行。 4.其他事项 公共科目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4年10月22日至23日,领取地点为: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于2014年10月26日在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示,考生查分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6日17:30时,超过时限一律不受理查分。 (二)面试 1.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岗位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出现1:1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由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牵头、用人单位配合,考试分值100分。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具体折算方式为: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100分)×50%+专业技能测试(100分)×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拟考察的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报考人员岗位综合成绩的排名顺延一次进行考察。11月7日前完成体检、考核工作。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2014年11月12日以前,由招聘单位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相关程序办理完成移交审批聘用有关手续。聘用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相关事宜 (一)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工资待遇,按《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文件的通知》(临人社发〔2014〕110号)执行。试用期满,与用人单位任职岗位同工同酬(含五险2500元/月以上)。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假日。试用期内,不合格或不符合聘用条件者,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予以辞退。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毛华廷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由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经理罗成灵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处理招聘日常事务。笔试后的阅卷及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均由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严肃招聘纪律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人力资源部门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相关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咨询联系:罗老师 联系电话:0883—212356613759355670 附件: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公开招聘公司员工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014年9月28日 2014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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