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级别) |
岗位职责简介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备注 |
1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兼合唱指挥、音乐创作人员 |
101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挖掘、整理保护申报非遗项目,辅导群众合唱队伍,每年创作音乐作品一件以上 |
1 |
1、个人撰写申报材料省级1项以上、市级3项以上非遗名录并获得批准;2、熟练掌握合唱指挥;3、音乐创作作品曾获省级以上奖项。 |
1、艺术类专业院校毕业,本科以上学历;2、具有不少于2年县(区)级以上文化馆工作经验;3、年龄35周岁以下。 |
2 |
舞蹈演员 |
201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艺术舞蹈、少儿舞蹈、广场舞等表演、编导、辅导 |
1 |
1、舞蹈表演或编导、辅导的舞蹈节目(含成人、少儿、中老年)获省级以上奖项;2、广场舞辅导经验;3、适合女性。 |
3 |
舞蹈演员 |
202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艺术舞蹈、少儿舞蹈、广场舞等表演、编导、辅导,电脑灯操控 |
1 |
1、舞蹈表演或编导、辅导的舞蹈节目(含成人、少儿、中老年)获省级以上奖项;2、能熟练操控电脑灯;3、适合男性。 |
4 |
节目主持人 |
301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文艺晚会、各类宣传文化活动主持、演唱 |
1 |
1、主持或演唱获省级以上奖项;2、文学学士以上学位;3、熟练掌握普通话(二级甲以上)、客家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