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合肥学院2015年人才招聘信息预发布 |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现根据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更好地满足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的人才需求,2015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信息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应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德才兼备,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能够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符合学院人才招聘岗位要求,包括专业方向、岗位职数、学历层次、业务水平等。 3.身心健康。 (二)岗位要求 热爱教师职业,注重师德修养,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严谨治学,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够独立讲授本学科专业相关课程。教学岗位非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高层次人才年龄要求详见“三、高层次人才引进”。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 (一)、引进人才类别: 第1类人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学科技术带头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专家学者。 第2类人才: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专家学者;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第3类人才:教授或相当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第4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第5类人才:紧缺专业、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人才待遇(该待遇为2014年人才待遇标准,2015年将有调整) 学院设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学院鼓励引进人才面向社会购房。学院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用于购房、安置费)。工作满8年后,由购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其标准如下: 1、第1、2类人才待遇面议。 2、第3类人才待遇 (1)给予购房补贴20-30万元。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8-10万元;人文社科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5-7万元。 3、第4类人才待遇 (1)给予购房补贴15-20万元。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5-7万元;人文社科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3-5万元。 4、第5类人才待遇 (1)给予购房补贴10-15万元。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3-5万元;人文社科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2-3万元。 四、聘用方式 1、对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或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和德语、韩语等小语种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引进,实行编制内聘用。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下人员 按照合肥市规定进行公开招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在聘期间与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同岗同酬。 五、招聘程序 1、应聘者报名,接收简历。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合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可从合肥学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fuu.edu.cn);填好后将文件名改为“部门-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最后毕业学校”,如“建工系-教学-张三-建筑学-博士-北京大学”,通过发电子邮件(rczp@hfuu.edu.cn)的方式进行报名,以附件形式发送,大小控制在1M以内,邮件标题亦为“部门-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最后毕业学校”。 2、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收到应聘人员的简历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交各单位遴选。 3、遴选 教师、实验岗位遴选环节包括:面试、试讲(实验操作)、学院考核专家组综合考察、校长办公会审议、体检、考察、公示等。 4、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学院人事处与受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其他高层次人才开具接收函,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 联系人:缪群道 司靖宇 联系电话:0551—62158078 0551—62158081 传真:0551—62158081 Email:rczp@hfuu.edu.cn 学院网址:http:// www.hfuu.edu.cn 七、其他事项 本招聘信息为合肥学院2015年度人才招聘信息预发布,具体招聘岗位及待遇标准等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批准为准,届时将在合肥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合肥学院官方网站及中国教育在线等网站发布《合肥学院201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本人才招聘预发布信息的最终解释权归合肥学院。 合肥学院 2015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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