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6年校考专业招生考试规程(摄影专业) |
内容 | 摄影专业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要求 (一)初试(操作技能及面试,分值100分) 1、摄影操作技能(50分) 考试内容:室内室外自然光景色拍摄。 考试要求:使用考场提供的Canon数码单反相机拍摄,在考务人员安排的区域内,考生利用自然光(不准使用闪光灯)自行选景拍摄,选取三张照片交到指定的计算机中。 考试时间:10分钟/人 2、面试(50分) 要求:调看实际拍摄的图片、考官与考生的对话、考生陈述对摄影的认知和个人的优势等。 考试时间:<15分钟/人 【共计100分,按人数比例及分数高低进入复试。】 【评分方式: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取平均值。】 (二)复试(专业考试1、2合并试卷,分值100分) 考试时间:120分钟 1、基础知识(笔试,分值75分) 考试内容: 摄影基础知识、文化常识以及图片、影视作品分析。 2、美术基础(素描,分值25分) 考试内容:以提供的人物肖像图片进行单色素描(用铅笔)。着重考察考生对事物的观察能力,对形体的结构、明暗、层次的理解能力,以及对艺术感染的表现能力。 【初试复试合计总分200分,按照总成绩排序】 二、录取原则 以高考文化成绩的50%与专业校考成绩的50%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所在省市考试院对摄影专业有专项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1、技能考试使用考场提供的Canon数码单反相机拍摄。拍摄以后将相机中的图像选取两幅交给考务人员输入到指定的计算机中。 了解考生对摄影技术掌握的程度:数字相机的使用技术、构图、色彩、影调的掌握程度。 笔试可以参考以下图书: 《摄影技艺教程》(第七版)颜志刚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 《影视语言教程》李雅田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考试前15分钟,主(监)考教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 3、考生除规定的草稿纸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纸张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凡试卷中发现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夹带纸张,无论是否构成作弊,一律按作弊处理。考生严禁在试卷封闭线外书写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标记,违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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