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 ||||||||||||||||||||||||||||||||||||||||||||||||||||||||||||||||||||||||||||||||||||||||||||||||||||||||||
内容 |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是一所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是培养影视、航空、传媒类人才的重要基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推进有利于素质教育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办法,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并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要。经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6年我院将面向全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顺利完成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制定《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2.办学性质:民办 3.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校国标代码:14004,四川招生代码:5188 6.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学苑东路22号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七个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计划录取组: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等; 2.考务组: 1) 文化考试组:设置在学院教务处,负责与省考院联系,承担文化考试试卷的领取、运送、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以及阅卷、评分、汇总文化考试成绩等。 2) 综合测试组:由教务处组织,分设普通类、艺术类(含美术、播音、编导、音乐)二个大类、5个小类综合测试小组,分别负责相应类别专业考生的技能测试题目设计、考核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并在教务处统一指导下,具体执行面试测试组织及汇总面试测试成绩。 3.纪检监察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察,督促建立和运行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4.财务组:负责考生收费及经费保障; 5.宣传组:负责单招考试政策宣传、考场氛围营造; 6.后勤组:负责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后勤保障; 7.安保组:负责单独招生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的考生(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考生)。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专业与计划
五、报名缴费 1.3月15日前在我院网站http://www.svccc.net网上报名; 2.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网上缴费、汇款等均可); 3.学院账户: 户名: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崇州支行 账号:4402-2250-1910-0229-231。 六、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2.核准通过名单在学院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现场审查及考试。 3.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从网上打印并签字,也可在学校现场打印)。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A4纸)。 3) 4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 4.航空服务(含空乘、地勤、安检)专业要求: 1) 年龄在21周岁以下; 2) 男生身高168-182cm(空乘不低于174cm),女生身高158-172cm(空乘不低于163cm); 3) 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 4) 无“X”或“O”型腿,五官端正,形体匀称; 5) 双眼矫正视力在视力(C字)表上不低于0.7,无色盲、色弱、斜视; 6)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 7) 审查合格的考生在学院财务处核验报名考试费缴费凭证,并领取准考证。 5.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七、考核办法 1.文化考试 1) 全体考生参加。 2)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 考试地点: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4) 考试时间:150分钟。 5)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我院组织考试及评卷。 2.综合测试
八、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九、录取、注册及监督复查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根据专业及招生计划,按文化考试与综合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该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3.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奖、助、贷 1.国家级奖学金、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免息) 贷款金额: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十一、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录取新生一视同仁;按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对口高职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2.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3.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联系方式 部 门: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四川成都市崇州学苑东路22号 电 话:028—8231 2000 028-8238 6271 学院企业QQ:800057153 学院微信:SCWHCM_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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