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 ||||||||||||||||||||||||||||||||||||||||||||||||||||||||||||||||||||||||||||||||||||||||||||||||||||||||||||||||||||||||||||||||||||||||||||||||||||||||||||||||||||||||||||||||||||||||||||||||||||||||||||||||||||||||||||||||||||||||||||||||||||||||||||||||||||||||||||||||||||||||||||||||||||||||||||||||||||||||||||||||
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等有关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8号】通知精神,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公正、科学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88)。 第三条 学院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职院校,由河南省教育厅主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省会郑州市,占地843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在校生2万余人。学院设有9系2部2个二级学院,46个专业。学院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教学楼、多媒体楼、实训楼、图文信息中心、体育馆、学术报告厅、400米标准塑胶运动场等;建设有数字化校园、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设施。 第七条 师资队伍: 学院拥有一批学历高、技能强、素质好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153余人,国家级教育专家、省级教育专家、省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50余人,专业技能鉴定人员80余人,并聘有外籍教师承担部分课程的授课任务。 第八条 院系设置: 学院设有财经金融系、会计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电子工程系、信息管理系、工艺美术系、外语旅游系、技术科学系、社科部、体育部和软件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第九条 就业安置:学院与数百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每年就业率均在96%以上。学院被省教育厅批准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领导小组: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万益 副组长:高庆新 成 员:葛云飞 成光琳 周 勇 郭长慧 侯丽萍 王丽丽 李存永 陈志宏 王君华 王仲英 陈利军 李 博 易海峰 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招生处。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高庆新(兼) 副主任:葛云飞 成光琳 成 员:郭长慧 杨峻鹏 杨 莹 王侃 郑春武 朱志伟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监督措施: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检察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对象、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普通类(包括艺术)专业只接收已取得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类专业只接收已取得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职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第十三条 2016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6年46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招生计划4200人,各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课程如下表: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取得2016河南省高考报名资格(包括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参与我院单招报名者,只能填报我院一个专业科类,再选报这个专业科类中的1-5个不同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考核办法及考核时间:考核由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职业潜质(职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考核地点设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内环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一)文化基础知识考试: 普通类(科类01-11):公共考试课程《语文》满分120分,科类01、02、03、04、05、06加考《数学》满分80分,科类07、08、09、10加考《英语》满分80分,科类11加考《素描》80分。 对口类(科类12):公共考试课程《语文》满分100分,室内艺术设计加考《素描》满分100分,计算机应用技术加考《机上操作》满分100分,市场营销加考《营销基本知识》满分100分,会计(电算化)加考《会计账务处理实操》满分100分,空中乘务、旅游管理均加考《形体表演》满分100分。 (二)职业潜质(职业技能)考核 普通类进行职业潜质面试,满分100分,建立面试试题库,分专业科类进行;对口类进行职业技能面试,满分100分建立面试试题库,分专业进行。 (三)考核时间 2016年4月10日 上午8:30-10:30 公共考试课程《语文》 上午10:50-12:20 加考课程(《数学》、《英语》、《素描》等) 下午2:30-6:00 职业潜能(职业技能)面试 第十六条: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加分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5分 (1)获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者的子女; (2)县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3)各种学科(包括体育、艺术、技能大赛等)大赛县级获奖得者; (4)获得各类初级资格证书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10分 (1)市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2)各种学科(包括体育、艺术、技能大赛等)大赛市级获奖得者; (3)获市(地)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者的子女; (4)获得各类中级资格证书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15分 (1)省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2)各种学科(包括体育、艺术、技能大赛等)大赛省级获奖得者; (3)获省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者;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5)获得各类高级资格证书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20分 (1)全国优秀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2)各种学科(包括体育、艺术、技能大赛等)大赛国家级获奖得者; (3)获全国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者; (4)烈士子女; (5)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三)录取原则 (1)除专业科类06、10外的其他科类录取原则:文化课基础知识成绩中,加考课程成绩低于满分的50%(不包括50%)不予录取,符合上述成绩者按专业科类(对口类12按专业),以总分(总分是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潜能(职业技能)面试成绩、加分项之和)从高到低根据科类计划数依次录取,再根据专业志愿录取到各个专业。 (2)专业科类06、10的录取原则:以总分(总分是文化考试成绩、职业能力成绩、加分项之和)从高到低根据计划数依次录取。再根据专业志愿录取到各个专业。 第五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七条 学生待遇: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并享受学院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综合奖(助)学金、院单项奖学金、院特困生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六章 毕业文凭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七章 学校地址、咨询热线 第十九条 学院地址: 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内环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第二十条 咨询电话: 0371-86661272 86661222 15138956385 15138956395 第二十一条 学院网址:http://www.hnjmxy.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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