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等级 |
基本任职条件 |
一级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
二级 |
本专业领域的领军人才,对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进步或高技术创新与集成产生了重大影响,并被国内外同行认可;主持并完成过国家级、省部级重要科技项目;任研究员三级岗位满5年或任研究员满10年。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可直接进入研究员二级岗位。 |
三级 |
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具有本学科系统的研究积累,取得了具有一定影响的科研成果;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重要科研项目;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和经历;任研究员四级岗位5年或任研究员满5年。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同等条件下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优先。 |
四级 |
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较深厚的研究工作积累,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为国家级项目子课题、省部级重要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具有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具有研究员资格。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 |
五级 |
任副研究员六级岗位5年或任副研究员满10年,或具有研究员资格;主持1项(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2项国家级、省部级项目。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同等条件下入选“局百人计划”人选优先。 |
六级 |
任副研究员七级岗位5年或任副研究员满5年;主持2项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撰写出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发表过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能开展国际交流。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 |
七级 |
具有副研究员资格;主持1项(含)以上省部级项目。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 |
八级 |
任助理研究员九级岗位3年或任助理研究员满6年或具有副研究员资格。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博士后出站人员未认定副研究员资格者。 |
九级 |
任助理研究员十级岗位3年或任助理研究员满3年。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 |
十级 |
具有助理研究员资格。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博士研究生毕业,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
十一级 |
任研究实习员十二级岗位2年或任研究实习员满3年。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硕士研究生毕业,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
十二级 |
具有研究实习员资格。掌握和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完成本岗位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胜任一般研究课题的基础性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
十三级 |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完成本岗位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胜任一般性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年度考核合格。大学专科毕业,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