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选项条件 |
1 |
主持厅局级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主要参与省部级排名前3的重点重大项目1项。 |
2 |
争取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经费8万元。 |
3 |
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以第一作者(或被SCI、SSCI、EI收录)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
4 |
获厅局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科基金优秀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2名)。 |
5 |
校级优秀青年教师。 |
6 |
厅局级以上优秀教师奖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奖。 |
7 |
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学质量奖。 |
8 |
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承担1/2以上撰写任务)或参编正式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或通用高等教育教材1部(本人承担5万字)。 |
9 |
获国家级颁发或授予的专利、著作权等1项。 |
10 |
省级课程建设项目主持人(或参与前2人),校级课程建设项目主持人。 |
11 |
市级以上青年科技奖或优秀科技工作者奖。 |
12 |
省级以上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市级学会的副理事长以上。 |
13 |
学校学术带头人。 |
14 |
学科建设所需的特殊人才,取得突出业绩者。 |
15 |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