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 |||||||||||||||||||||||||||||||||||||||||||||||||||||||||||||||||||||||||||||||||||||||||||||||||||||||||||||||||||||||||||||||||||||||||||||
内容 |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二、学院简介 学院目前设财经系、旅游系、信息技术与计算机系、传媒艺术系和基础部等五个教学系部。已开设会计、审计、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证券与期货(金融实务方向)、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与维护、数字媒体应用技术、高速铁路客运服务、酒店管理、旅游管理、食品营养与卫生、旅游英语、导游、景区开发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动漫制作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媒设计与制作、玉器设计与工艺22个专业。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高学历专业教师队伍。学院教学内涵建设成绩显著,已形成一批重点(特色)专业、课程建设结构体系。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与省内外众多用人单位签订了“订单式”就业培养协议,实行“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办学模式,并与蚌埠、合肥、北京、上海、苏州、无锡、南京、南昌和西安等地有关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开辟了稳定的就业渠道。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 三、招生对象 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等技工学校、综合高中职高班)毕业生,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时间安排 (1)2016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依据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合理选择专业填报; (2)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文化素质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 (3)2016年4月6日上午,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职业适应性测试与职业技能测试; (4)2016年4月8日前,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并在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 (5)2016年4月25日前,上报预录取考生信息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6)2016年4月28日-29日所有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需在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2016年4月30日后,在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五、分类考试招生专业
(最终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备注:报考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传媒设计与制作、视觉传媒设计与制作、玉器设计与工艺要求非色盲。 六、考核内容及方式 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一)“文化素质”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合格者,中职学校考生参加我院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均为450分。 (二)测试要求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参照我院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见附件)。 (三)测试时间与地点 1、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2016年4月6日上午(根据报考人数分组进行测试,分组情况及具体测试另行通知); 2、测试地点: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七、录取 在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学院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分类考试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分类考试的录取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划线原则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的评价方式,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根据招生总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取。 (三)2016年4月8日前完成预录取工作,确定预录取名单公示一周后,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的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名单。 八、监督 院监察小组对分类考试的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督察。举报电话:0552--6610461。 九、违规处理 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在分类考试中被认定为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作弊等违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相关事宜 1、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8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分类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高考普招新生同等待遇。 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学生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经查实在入学资格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学费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分类考试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参加“订单式” 培养班或普通班学习。“订单式”培养班实行“校企合作、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办学模式,企业为学生提供学费、住宿费和部分生活补贴,毕业后无特殊情况企业优先录用。 5、 所有关于分类考试的信息都通过我院网站或短信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6、学院积极实行奖助贷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①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等,最高奖学金达8000元/年; ②学院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开发勤工助学项目,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③积极帮助贫困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院分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分类考试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地 址:蚌埠市蚌固路中段 邮政编码:233719 学院网址:http://www.bjy.ah.cn/ 咨询电话:0552-6610118 、6610598 网上咨询QQ号码:1249227636 329824084 E-mail:bbzsjy@163.com 附件:1、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 附件:2、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财经商贸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大纲 附件:3、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计算机及艺术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大纲 附件:4、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旅游服务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大纲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