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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总工程师 |
编外聘用制 |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总工程师职责: 1.服从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的统一管理,协助院领导管理、协调本院各环节规划技术工作; 2.带领院技术人员开展上级下达的技术性工作,并开展对外技术服务; 3.经院领导安排,为眉山市城乡规划局的规划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并辅助决策; 4.负责开展对全院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城市规划专业毕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45岁以下; 2.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在乙级资质以上的规划设计单位、研究院单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4.有牵头主持编制2个以上、总金额100万以上的规划设计项目的案例; 5.熟悉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 6.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组织管理、独立研究、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
12000元/月,并按《劳动法》要求购买“五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