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宁波市文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文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文联直属事业单位宁波画院(宁波东钱湖摄影艺术交流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画院(宁波东钱湖摄影艺术交流中心)是宁波市文联直属的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是集艺术创作、艺术展览、文化交流、作品展销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场馆。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职称的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7日下午17:00点,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者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公告附件,请下载并填好)、身份证电子文档、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电子文档、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文档、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电子文档、获得相关奖项和荣誉的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183808142@qq.com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姓名”。 2、资格初审 4月18日至4月20日,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经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并电话通知说明理由;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考试具体时间、地点。 3、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对资格初审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入围人员根据报名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至指定地点现场复审。复审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相关奖项和荣誉的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通过现场发放准考证。 6、认定专业画师岗位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www.cjob.gov.cn/index.html)上发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具体考试工作由市文联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文联网(http://www.nbwl.org.cn/)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查看。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文联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环湖南路555号宁波画院(宁波东钱湖摄影艺术交流中心);联系人:凌老师;联系电话:0574-82817981、13626847374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86580 宁波市文联 二O一五年四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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