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其他要求 |
招聘方式 |
行政人员 |
行政管理 |
3 |
中文、文秘、档案、计算机及应用、会计、法学、行政管理等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4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5岁以下 |
考试 |
党务管理 |
1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中共党员,40岁以下 |
考试 |
专业技术人员 |
精神科临床医生 |
3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40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岁以下。 |
考试 |
医学影像 |
2 |
医学影像、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社区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0岁以下。 |
考试 |
护士 |
2 |
护理学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35岁以下;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从事精神科临床护理工作满五年的护理专业人员年龄放宽到40岁。 |
考试 |
备注:报考人员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愿意为精神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的决心。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5、时间限制(1)年龄计算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2)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15年2月28日,201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2015年7月31日;(3)职称等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