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富源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延期体检人员 体检结果及拟录(聘)用公示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富源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文件规定和本人延期体检申请书,考生李蓉按程序于2015年4月22日完成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及拟录(聘)用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名族 |
学历 |
报考岗位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岗位排名 |
考核结果 |
体检结果 |
是否拟录 (聘)用 |
李蓉 |
女 |
汉族 |
专科 |
富源县大河镇中心卫生院 (检验) |
147.5 |
80.7 |
69.85 |
1 |
合格 |
合格 |
是 | 注意事项: 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延期体检合格人员须于5月7日将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到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 1、近期半寸免冠照片5张。 2、《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就过业保证书、7张近期半寸免冠照片。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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