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待遇 |
职位简介 |
备注 |
香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计生指导员 |
01 |
10 |
1.年龄: 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2.专业: 中国语言文学(A0501)、新闻传播学(A0503)、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新闻传播学类(B0503)、法学(A0301)、社会学(A0303)、法学类(B0301)、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类(B0302)、社会学类(B0303);3.学历: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待遇按照《珠海市香洲区社会管理协管员工资待遇调整方案》(珠香办发〔2014〕12号)执行,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3550 元。享有五险一金、计生奖、年终考核奖、独生子女补贴。 |
安排在各镇(街道)或各社区居委会从事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文书写作、政策咨询等工作。 |
|
02 |
30 |
1.年龄: 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2.户籍: 珠海市户籍(2015年应届毕业生限珠海市生源);3.专业: 理学(A07)、工学(A08)、理学(B07)、工学(B08)、电子信息大类(C59);4.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职本科学历)。 |
安排在各镇(街道)或各社区居委会从事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和统计工作。 |
|
03 |
10 |
1.年龄: 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2.对象: 退役士兵、驻珠军警部队现役军人配偶;3.户籍: 退役士兵限珠海市户籍,驻珠军警部队现役军人配偶不限户籍;4.学历: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安排在各镇(街道)或各社区居委会从事计划生育工作。 |
|
04 |
15 |
1.年龄: 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2.性别: 男性;3.户籍: 珠海市香洲区户籍(2015年应届毕业生限珠海市香洲区生源);4.学历: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安排在各镇(街道)或各社区居委会从事计划生育工作。 |
|
05 |
15 |
1.年龄: 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2.性别: 女性;3.户籍: 珠海市香洲区户籍(2015年应届毕业生限珠海市香洲区生源);4.学历: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安排在各镇(街道)或各社区居委会从事计划生育工作。 |
|
香洲区司法局 |
专职人民调解员 |
06 |
2 |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2.户籍:珠海市户籍(2015年应届毕业生限珠海市生源);3.专业:法学类专业;4.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职本科及研究生)。 |
待遇按照《珠海市香洲区社会管理协管员工资待遇调整方案》(珠香办发〔2014〕12号)执行,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3250 元。享有五险一金、计生奖、年终考核奖、独生子女补贴。 |
在镇街司法所指导下,在本辖区范围内,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方法,解决民间纠纷,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 |
|
专职社区矫正员 |
07 |
5 |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2.性别:男性;3.户籍:珠海市户籍(2015年应届毕业生限珠海市生源);4.专业:法学类专业;5.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待遇按照《珠海市香洲区社会管理协管员工资待遇调整方案》(珠香办发〔2014〕12号)执行,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4050 元。享有五险一金、计生奖、年终考核奖、独生子女补贴。 |
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管制、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等在社区服刑的罪犯进行监督管理、上门走访帮教。 |
|
香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安全生产检查员 |
08 |
3 |
1.年龄: 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2.性别: 男性;3.户籍: 珠海市户籍(2015年应届毕业生限珠海市生源);4.学历: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待遇按照《珠海市香洲区社会管理协管员工资待遇调整方案》(珠香办发〔2014〕12号)执行,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3250 元。享有五险一金、计生奖、年终考核奖、独生子女补贴。 |
补充至各镇街安监站从事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执法等工作。 |
|
09 |
1 |
1.年龄: 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2.性别: 女性;3.户籍: 珠海市户籍(2015年应届毕业生限珠海市生源);4.学历: 大专及以上学历; |
|
合计 |
91 |
|
|
|
|
备注:1.年龄的计算截止报名当月底。 2.“资格条件”的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