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韶关市南雄市招聘卫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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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2日——5月22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各招考单位人事股或办公室。 南雄市人民医院办公楼五楼人事股(咨询电话:0751-3871905); 南雄市中医院办公楼三楼人事股(咨询电话:0751-3871066); 南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751-3860517)。 (三)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5月25日——5月26日。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2日。 (五)已在本市就业的在编人员不属此次招考对象。 (六)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七)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八)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九)报名时间和要求: 1、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2015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报名地点报名,填写《报名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我省“三支一扶”或我市“大学生村官”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 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毕业的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3年、2014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2、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①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②考试内容: 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比例确定。笔试面试分数按5:5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临床医学、中医学卫生专业人员的笔试内容由医学基础知识(7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和2014年7月—2015年2月国内外时事政治(10%)组成,面试采用考核方式进行(临床操作技能考测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 医学法事专业人员的笔试内容由相关法律法规知识(7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和2014年7月—2015年2月国内外时事政治(10%)组成,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 其他非卫生专业人员的笔试内容由行政职业能力测试(90%)和2014年4月—2015年3月国内外时事政治(10%)组成,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 3、非卫生专业少于3人报考应聘的,取消该专业的招聘。 三、体检 考试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依考核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届毕业生携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签订就业协议。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进入考察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鉴定材料(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和计生情况证明材料等。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的,依次递补人员。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有关媒体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非南雄市户口的人员须将户口迁移到聘用单位或本市辖区内),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卫计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由人社部门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七、报考费用 报名考务费90元。 八、监督电话 南雄市监察局:0751-3868980;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51-3822253;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1-3837567。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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