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安顺市直教育系统赴武汉/西安/重庆等地高校引进人才考核事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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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 (一)试教时间:2015年5月17 日上午7:30。 (二)试教地点: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综合楼 (三)试教内容及形式 试教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和专业技术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试教由《讲课》和《回答问题》两部分组成。 (四)试教流程 1、参加试教的考生上午7:30进入候考室等待,并把手机关机后交工作人员保管,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 2、考生根据抽取的试教顺序进行试教。上午8:00第1位考生进入备课室,抽取试教题目,考生进行备课、讲课。 3、试教前,考生须向在场所有考官通报自己的抽签顺序号。试教完毕,考生领回手机后立即离开考场进入休息室等候公布成绩。 4、试教成绩当场公布,每3位考生试教结束后一并进入考场,由主考官宣布试教成绩。 5、凡在候考室和备课室使用手机者,一律视为作弊,取消试教资格。 (五)成绩计算 试教成绩总分100分。每位考生的成绩由在场所有考官的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并保留小数点后臺位确定(四舍五入);同一岗位末位并列(考分相同)的,比较小数点后第2位,如再相同,则按加试专业测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试教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其它要求 参加试教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往届毕业生)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 三、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考察工作由市引才招聘工作领导办公室统一部署,具体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生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由其所读高校院系党委出具考察意见;考生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证明材料由考生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出具审查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报经市引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2015届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6、经市引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市教育局指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拟聘 1、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试教)、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7至1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试教工作接受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和广大考生、家长的监督。在试教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监督举报电话:0851-33355121(市教育局监察室) 0851-33223428(市教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851-33223428(市教育局人事科) 0851-33253341(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 0851-33222003(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jyj.anshun.gov.cn/article.jsp?id=62420&itemId=1879 安顺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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