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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文史、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党史党建、法律、政治学 |
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 |
3人 |
1、从事党校教学工作。 2、结合南宁市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做好相关专题调研工作,承担相关课题和课程,为党委、政府的相关决策提供服务。 |
录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及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
1、中共党员优先。 2、有特长者优先。 3、年龄40岁以下,拥有高级职称的优秀教师,可放宽到45岁。 4、请把个人简历发到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毕业院校+专业”。 5、应届本科生必须是优秀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