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昭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通告 | ||||||||||||||||||||||||||||||||||||||||||
内容 | 昭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2015年公开选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等3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昭人社通[2014]3号)精神,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更注重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实行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公开选调人数及岗位 公开选调人数:3名。 公开选调岗位: (一)市旅游执法支队文秘岗位1名。 (二)市旅游执法支队管理岗位2名。 三、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市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四、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文字功底、写作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在机关事业单位服务2年以上的在职在编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相关公开招聘公告精神,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 (五)其它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五、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通告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结合部门实际发布部门通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要求: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1式3份)、《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同意报考证明》、《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及所属干管权限部门印章,考生个人同意并签订《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考诚信承诺书》(相关表格到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thrss.gov.cn/下载)。报名时提交上述材料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5张;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6月12日。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到市旅游执法支队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昭通市昭阳区经18路市旅游发展委员会5楼(乌蒙古镇旁)。 4.联系人及电话:黄天波2226968、13887091138,秦绍斌 18388701970。 (三)资格审查。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报名人员及其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昭通智慧旅游网(http://www.ztlyw.net/)公布,并向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领证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到市旅游执法支队领取)。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总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加权合成。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公开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的职位可以开考,笔试完成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照干管权限报经市人社局研究批准后,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可以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但只有面试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人员方可进入下一步的选调程序。 笔试、面试成绩在昭通智慧旅游网(http://www.ztlyw.net/)公布。 市纪检监察部门对笔试和面试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五)组织考察。 公开选调采用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实地考察,确定拟公开选调人员。若考察对象中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时,在同一职(岗)位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若考察中有人放弃考察,则不再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主要对公开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与评价,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六)体检。 考察合格拟选调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体检,则不再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选调人员自行承担。 (七)公示。 市旅发委将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调动和聘用。 拟公开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干管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违反选调纪律和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thrss.gov.cn/)和昭通智慧旅游网(http://www.ztlyw.net/)向社会发布。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机构及举报电话如下: 昭通市纪委第五纪工委:2136184;昭通市人社局:2121586;昭通市旅发委:3187108。 附件:市旅发委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昭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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