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杭州市萧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部分职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2015年萧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因缴费(报名确认)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6:1(含6:1)的15个岗位(见附件),及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法律02”、“新闻”、“财务管理”岗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6月12日(周五)下午14:00至17:00 地点: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萧山区金城路1558号)二楼大厅。 所需资料:报考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法律02”、“新闻”、“财务管理”岗位的考生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 其余附件中15个岗位(含检察事务中心“法律01”)的考生须需提供下列要求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的提供本人联,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薄页面)、身份证等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薄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以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工作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还应提供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3、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件。部分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其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就工作经历相关情况做如下补充说明: (1).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营业执照。 (2).自谋职业者提供户籍所在地镇街开具的自谋职业证明。 (3).务农者提供户籍所在地镇街开具的务农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不得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笔试。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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