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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2015年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按以下办法掌握: 一、户籍要求 1.户籍要求为“磐安”包括: (1)本人户口在磐安(以2015年6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本人出生地在磐安(以户口簿、出生证、出生地政府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3)本人或父母或夫(妻)一方在磐安有长居地的(以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居委会或居住地政府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4)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在磐安或是磐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以户口簿、结婚证、工作单位证明为依据); (5)2015年6月16日前在磐安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须经劳动合同备案部门备案,并以劳动合同和养老金缴纳时间一致为准); (6)生源地为磐安的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属(2)-(6)种情形的,在报名时,需特别说明。 2.户籍要求为“金华”是指拥有金华市常驻户口的人员(以2015年6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二、年龄要求 以第二代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6月16日至1997年6月16日期间出生);年龄18至40周岁(1974年6月16日至1997年6月16日期间出生);年龄18至45周岁(1969年6月16日至1997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本办法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确定。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