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华侨大学高分子与功能新材料创新团队招聘科研助理启事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因工作需要,我校高分子与功能新材料创新团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及要求
注: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 二、招聘时间及报名办法 招聘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至2015年6月25日17:00。应聘者登录学校主页点击“人才招聘”或直接输入(http://rczp.hqu.edu.cn/zpstar 或http://rczp2.hqu.edu.cn/zpstar),注册后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并将如下资料电子版分类上传(限jpg、rar或zip格式,材料不齐视报名无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 三、考核办法 1.学校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 考核方式、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2.学校根据考核,结合部门实际需求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3.经体检、心理测试合格后,上报学校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咨询电话 岗位问题咨询:0592-6161058;系统问题咨询:0595-22692338。 五、相关待遇 上述岗位按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聘用,人事关系及档案存放在福建省海峡人才市场,工资面议,学校同时为受聘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和基本社会保险。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我校可不保留聘用资格。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5.此次招聘由我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 华侨大学人事处 2015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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