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招聘公安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 2015 ]14号)和《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我校公安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应聘我校教师和管理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人数未达1:3的,经报请省公安厅、省人社厅批准,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19日8: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太原市晋祠路二段27号,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培训楼三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读期间发表文章或硕士毕业论文的原件及检索页、复印件; 3、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 4、近期红底免冠1寸照片5张。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3、资格复审后,若有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本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空缺人数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顺延半日(2015年6月20日8:30—12:00)。 4、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需备齐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直接咨询。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 询 人:李老师 舒老师 咨询电话:0351-6925269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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