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宁波市镇海区通过简化程序录用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简章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为吸引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到教育系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镇政办发〔2008〕5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通过简化程序招聘、录用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岗位及名额
二、录用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身体健康。 4.具有丰富的行业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创新、科研能力。 5.具备同报考学科相对口的专业并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截止2017年6月30日),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聘用上岗。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 报名地址: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务办公室(镇海区庄市街道陈倪路)。 2.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获奖证书、教学成果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等的材料(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1张,填写《镇海区招考录用事业编制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1)。 四、考录办法 本次考录采用简化程序方式进行,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录用。 1.资格审核。区教育局按岗位要求对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取消录用指标。 2.面试。面试形式为讲课(包括即兴回答)和专业技能二项,总分100分,分值比例为50:50。 3.体检。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 5.考核。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者在现工作单位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如无合适人选,经区教育局研究后报区人社局同意,可取消招录指标。 6.公示。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并在招聘单位系统内公示7天。 7.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对不能按时报到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86680807 监督电话: 86274202/86290194 镇海区教育局 2015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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