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5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等相关精神和要求,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其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报名的方式和所需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拟定于2015年6月29日至7月1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1楼127室)。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需具备的技能等级证、职称证等证明材料;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在个人承诺的基础上,提供《201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需提供失业证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联系人:邱峰联系电话:63967286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程序 1、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名。 ②专业目录参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2、资格审查程序 报考人员到报名点报名,由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现场填写《2015年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作出诚信承诺。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含1:3)比例才能开考,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名人员发给准考证,请本人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拟定于2015年7月16日下午14:00—16:3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具体为:财务、计算机应用、以及与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 4、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拟定于2015年7月8日—7月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地点: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1楼127室)。 联系人:邱峰联系电话:63967286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综合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素质、语言表达、专业技能等。 3、面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7月30日 上午:9:00-12:00 面试地点: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1楼127室旁)。 参加考试时的注意事项: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人才网、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和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成绩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考生查分统一到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1楼127室)。联系人:邱峰,电话:0871-63967286。 (2)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当总分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 五、考核和体检 (一)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及学习情况等进行考核、政审。 (二)体检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执行。 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由本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人才网、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和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拟聘公示无异议的,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 七、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市残疾人联合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简章由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九、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进行业务指导,市纪委第八纪工委、市残联纪委全程监督,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昆明市纪委第八纪工委0871-63161970;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871-63192326;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0871-64113692。 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15年6月17日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