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四川省民族宗教委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一)民族宗教科研岗位(14010001)
(二)藏学和格萨尔科研岗位(14010002)
二、体检名单及安排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 到省民族宗教委606办公室(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集中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在规定时间未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请身着轻便服装,勿化妆,勿佩戴隐形眼镜,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 2、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4、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5、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委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5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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