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武汉市招聘江岸社保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管员公告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 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为进一步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武人社规〔2011〕2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本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管员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公开招聘10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管员,主要职责: (一)协助完成辖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等公共业务。 (二)协助完成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初审核定工作。 (三)协助开展对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年度审验及社会化服务管理。 (四)完成单位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纪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自愿从事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 (一)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符合条件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考察、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9日9:00至7月12日17:00。应聘人员在此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从“公开招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管员报名入口”登陆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直接打印)到江岸社保处(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符合报名要求的予以及时确认,并留存复印资料;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当面告知理由。 3、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应于2015年7月16日9:00至7月19日8:3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19 日,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于2015年7月22日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5年7月26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考生。 参加面试人员于2015年7月26日8:00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视作自动放弃。面试地点见网上通知。 (四)考核和体检。 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并当场公榜发布。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江岸社保处组织完成。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拟录取人员名单于2015年8月10日至8月16日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示。 五、岗位培训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1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在规定期限内续签。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倍,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报考咨询电话:51273800 投 诉 电 话:85797255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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