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招《报考指南》 | |||||||||||||||||||||||||||||||||||||||||||||||||||||||||||||||||||||||||||||||||||||||||||||||||||||||||||||||||||||||||||||||||||||||||||||||||||||||||||||||||||||||||||||||||||||||||||||||||||||||||||||||||||||||||||||||||||||||||||||||||||||||||||||||||||||||||
内容 | 一、学校全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三、学校部颁代码:12637;四川招生代码:5172。 四、办学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2号,未在任何地方开办分校。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计划》 一、已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200人,其中中职类招生计划650人(其中“现代学徒制定向班”80人),普通类招生计划550人(其中“现代学徒制定向班”40人)。
说明:“现代学徒制定向班”定向企业分别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专业”定向企业—“四川海大轮胎橡胶集团”;“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专业”定向企业—“四川空间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酒店管理专业”定向企业—“成都名人酒店集团”、“泸州世纪酒店”等多家酒店。 《报名方式及考核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3月1日—3月15日登录学院官方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ccc.edu.cn),如实、准确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并网上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二、考核办法 1.考试内容及计分原则 (1)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技能测试或面试,报考酒店管理专业考生必须进行技能测试,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 (2)“文化考试”满分为300分,由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合卷考试,每科100分,总分300分;考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综合测试”(技能测试或面试)满分为300分。 综合测试(面试)的内容主要包含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个人行为素养、临场应变能力等。 “酒店管理专业”进行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容、语言表达能力、动手能力等技能。 (4)符合申报条件的特长生经测试后,有20分以内的特长附加分。 (5)考生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50%+综合测试成绩×50%+附加分。 2.考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3:00--18:00综合测试;15:00—18:00特长生现场测试。 《免试及加分》 一、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免试申请。学院经考核认定符合条件者,免试录入相关专业。 二、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三、高水平田径、三大球考生加分原则: 1.田径类项目(田赛项目仅限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四个项目)特长考生,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证书时效为两年)或者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的获奖证书(证书上附有参赛项目及成绩,集体项目除外)的学生则具有参加第二阶段现场测试的资格。经学院组织体育专业教师进行测试,成绩达到相关标准后给予20分以内加分(测试标准及加分细则另文规定)。 2.篮球、足球、排球类项目特长考生,必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证书时效为两年)或者参加县级(及以上)比赛的获奖证书,经我院体育专业教师和泸州市体育局的专业教练测试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标准,可根据其现场测试水平给予20分以内加分(测试标准及加分细则另文规定)。 3.考生参加特长测试、技能测试及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 4.考生参加特长测试需自行准备测试用具(如球鞋、跑鞋、专业服装等)。 四、“三州、十七县、两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和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汉族考生加5分;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同一考生若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加分。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录取》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划定总成绩合格线。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试学生总数的90%。 二、在各专业生源不平衡时,学院有权在单招专业内进行自主调剂。 三、各专业在综合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四、录取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为“现代学徒制定向班”,设1个专业志愿;第二批次为定向班以外的其他专业,设3个专业志愿。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批次的录取。 六、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2016年4月1日-4月7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拟录取考生在名单公示期间(2016年4月1日-4月7日)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2016年4月7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八、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项目,最高单项奖励金额达8000元/年,一学年可累计获得最高奖助额13000余元。奖助学金可覆盖全院30%以上的优秀学生和100%的贫困学生。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开设绿色通道入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给予每月生活补助。 《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学院将在官网上公布学院附近宾馆的大致价格和联系方式,考生可提前进行预订;考生到达泸州汽车总站(西南商贸城)后可乘262路公交车直达学院。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2016年6月举行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学院不退档;考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三、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 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2号 咨询电话:0830-3151321(兼传真); 0830-3150329(兼传真) 监督电话:0830-3150185 (学院纪委办公室) 学院网址:http://sccc.edu.cn 网上在线咨询网址:http://zjc.sccc.edu.cn/zx 招生咨询QQ:913113502;3190785388;3161661896;2979331505;1843339160 联系人:罗老师 何老师 李老师 龙老师 任老师 袁老师 邮政编码:646005 各招生专业咨询电话:化学工程系 18783050388 机械工程系18783038066 经济管理系18783037966 信息工程系 18783058366 自动化工程系 18783057388 制药与环境工程系 18783051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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