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2002年前(含2002年)入学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2015年招聘公告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 /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解决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2002年以前(含2002年)中师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扎兰屯市主要领导牵头的扎兰屯市面向2002年以前(含2002年)中师毕业生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方案、日程、办法等均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二、招聘岗位 乡镇小学专任教师、乡镇小学工勤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扎兰屯市生源的2002年以前(含2002年),经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毕业后到扎兰屯市教育局报到并存放了学籍档案,且档案中有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师范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通知书》目前尚未就业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聘任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 2、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拘留或者开除党籍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招聘工作分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 发布公告 通过扎兰屯市政府网站以及扎兰屯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等形式进行宣传、告知。 (二)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1、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同版蓝底彩照4张。 2、报名人员现场填写《2015年扎兰屯市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工勤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3、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必须按《实施办法》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24日。 5、报名地点:扎兰屯市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一楼)。 6、报名咨询电话:3200339。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经扎兰屯市教育局审查资格合格后予以正式报名。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2015年7月28日下午3:00--5:00时。 2、考试地点:扎兰屯市实验小学。 3、招录考试采取笔试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卷面分值为100分,以中等师范类语文、数学、教心学课程为主,笔试总成绩60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对笔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人员拟录用为扎兰屯市乡镇小学专任教师;对60分以下人员拟录用为扎兰屯市乡镇小学工勤人员。 (五)体检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六)考察 对拟聘人选通过查阅档案、调查、政审(由所在居住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共同出具的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乱纪表现; 3、参与犯罪活动或其它问题,政治受审查尚无定论; 4、有其它问题,不宜进入教师队伍。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人员名单在扎兰屯市政府网站、扎兰屯市教育局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2、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下发录用通知,由市教育局派遣到乡镇各小学。录用人员不服从分配或不按期到岗工作,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聘用人员由扎兰屯市人才交流中心实施人事代理,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纪律监督 面向2002年以前(含2002年)中师毕业生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工勤人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它事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咨询电话:扎兰屯市教育局0470—3200339 扎兰屯市中师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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