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保山市施甸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选调医务人员公告 |
内容 | 关于施甸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2015年公开选调医务人员的公告 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对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空缺岗位进行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共设6个岗位,其中:施甸县人民医院招考临床专业3人(内科2人,病检1人);施甸县中医医院招考临床专业1人(内科);施甸县妇幼保健院招考护理专业1人,施甸县疾控中心招考临床(含公卫)专业1人。 二、选调范围 全县基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含乡镇卫生院、乡镇合管办)中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必备条件 1、专业对口,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在基层工作5年以上。 3、报考护理岗位必须具有护师以上资格。 4、报考疾控中心岗位除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外,现必须在公卫工作岗位上。 5、近三年履职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选调方式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察选调。笔试内容为竞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获副高级职称者加3分,获中级职称者加2分;获省级以上表彰加3分;获市级表彰加2分;获县级表彰加1分。表彰奖励分不可累计计算,以最高奖项计分(奖励加分仅指专业技术方面的表彰)。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和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荣誉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刊物原件到施甸县卫生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申报。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7月23日5点30分 考试时间:2015年7月24日上午9点—11点30分 六、审核录用 1.根据所报专业及岗位,在政审合格的前提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所报岗位高分递补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施甸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卫生局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动的,三年内不允许再次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联系电话:0875—812754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施甸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选调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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