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金华市婺城区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理科二批提前)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 /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2015年度婺城区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公告》规定,经过体检,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现将第一批提前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表),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农林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诬告。 3.公示期限:从2015年7月20日起至7月22日止,共3天。若拟录取定向考生因相关情况不能录取时,则按规则录取相应的替补考生。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513室,邮编:321025,联系电话:0579-82368078;婺城区农林局人事科教科,地址:婺城区政府3楼319室,邮编:321025,联系电话:0579-82315610。 金华市婺城区农林局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注:若拟录取定向考生如因相关情况不能录取时,则按规则录取相应的替补考生,不再另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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